Kidsmust親子推介指數:
2015年幼稚園入學安排重要日期
- 2014年7月2日至2014年8月31日:適齡學童的家長需主動向學生資助辦事處申請「學券計劃資格證明書」,申請表可於各區民政事務處、郵政局、教育局區域教育服務處或學資處索取,亦可於教育局網頁或學生資助辦事處網頁下載。(2014年8月31日後仍可申請,學資處一般需時8星期來審批學券)
- 2014年9月起:家長需留意個別心儀幼稚園的K1入學申請表派發日期以及遞交日期,準時完成申請手續
- 2014年9月起:個別幼稚園進行會見及甄選程序
- 2014年11月:學資處以郵遞方式發放學券給申請人
- 2014年12月底:幼稚園通知家長學童入學申請取錄結果
- 2015年1月22﹣24日(「統一註冊日期」):家長需帶到學券和註冊費用親身到幼稚園完成學位註冊
- 2015年1月24日一星期後:家長可以於教育局網頁、各區域教育服務處及通過教育局電話熱線查詢全港參與學券幼稚園學位空缺情況,有需要可自行報讀
- 若未能找到合適學位,學長可考慮退還並註銷「2015/16學券」,待明年再申請「2016/17學券」
2015年幼稚園學券留位安排
香港政府將對2015/16香港幼稚園K1收生安排和程序作出重要更改,欲於2015年9月入讀香港幼稚園K1(又稱幼兒班/低班)的家長必須於 2014年7月2日至8月31日期間向學生資助辦事處申請「學券計劃資格證明書」(簡稱「學券」)以作K1留位之用。
新的「2015/16 K1 收生安排」適用於全香港有參加「學前教育學券計劃」的幼稚園(以及部份自願參加的非「學券計劃」幼稚園),有別於過往家長只需繳交留位費保留學位的做法,新的K1收生安排將要求家長在交留位費時同時繳交學卷給學校。此舉目的在於確保一個適齡K1生只保留一個參加「學前教育學券計劃」的幼稚園的學位,避免以往一人保留多個學位,到9月開學才退出,讓更多學生能盡早獲得學位。
在此計劃下,參加的幼稚園會無限量派發入學申請表,家長只需於指定日期到幼稚園網站下載或親身領取,避免發生往年家長需要長時間排隊輪候申請表的情況。個別幼稚園的收生機制(如:報名費、入學申請表、程序、收生準則、面見安排等等)並沒有統一,家長需向個別幼稚園查詢及索取報名申請表格,以及直接向學校遞交入學申請。
全部參與計劃的幼稚園將會於2014年12月底前通知家長學童入學申請結果,讓家長有充足時間考慮。其後家長需於2015年1月22日至1月24日(即「統一註冊日期」)到選定幼稚園遞交「2015/16學券」和繳交註冊費,以完成註冊手續和確認學位。(若往後成功獲取其他學券幼稚園取錄,家長可向已繳交學券的幼稚園取回學券,但註冊費用一般不會退回。)
「統一註冊日期」一星期後,家長可以於教育局網頁、各區域教育服務處及通過教育局電話熱線查詢全港參與學券幼稚園學位空缺情況。還未獲得學位的學童家長,或是想轉心儀幼稚園的家長,可主動聯絡該幼稚園查詢報讀安排。
新的幼稚園註冊安排可以更有效分配幼稚園學位,減少一人留多位的浪費情況。不過,新的統一收生安排並不是「派位機制」,並不能保證所有計劃在 2015/16 學年入讀幼稚園的學童都可以獲得學位。此外,已用學券保留學位的學童則可以同時保留一個或多個不參與「學前教育學券計劃」的幼稚園的學位。
發放給2015年入讀K1學童的學券有效期一般為三年,不用每年申請。若於本年度未能找到合適學位入讀,家長可將獲派的「2015/16學券」正本退還學資處,並以書面列明需要註銷「2015/16學券」便可。家長可於明年重新申請「2016/17學券」,有效期為三年。
申請「學券計劃資格證明書」資格
- 學童必須是香港居民(擁有香港居留權、入境權或不附帶任何逗留條件(逗留期限除外)的有效香港居留許可);及
- 於2012年12月31日或之前出生;及
- 計劃於2015/16學年入讀幼稚園。